若旅客发现託运的行李有发生损坏的情形,旅客需在航空公司规定之法律责任范围内,及运输条款定明的申报期间内(行李领取日起7天内)通过下方链接进行通知。
Contact form(仅限英语)
*请注意*
- 超过申报期限者本公司恕不受理。
- 抵达机场发现行李有损坏的情形时,请立刻向当地Peach工作人员申报。
- 在抵达机场后无法寻获托运行李时,请立即向当地Peach工作人员申报。
- 本公司不提供捆包物品的塑料套袋等包装材料,故在托运婴儿推车等易损坏的物品时,请事先自行确认行李的捆包状况。
- 对于如乐器丶运动用品(高尔夫用具丶冲浪板丶冲沙板丶风筝冲浪板丶宽板滑水板丶风帆冲浪板丶滑雪/雪地滑板用具丶潜水器材丶自行车等)丶相机丶个人电脑等电子器材丶精密仪器丶艺术品丶陶瓷器丶玻璃制品丶酒类等易损毁物品,本公司会尽力注意小心搬运;但对于上述物品原本已有的缺陷丶损坏或是因物品性质上产生的破损,本公司恕不提供任何赔偿。
- 如果发生以下情形,本公司将免于其责。请旅客在托运行李前,自行确认行李的捆包状况。
- 因行李超重或超量所导致的损坏
- 因老旧等行李原有的问题所导致的破损,或是行李原本已有缺陷、损坏或是产生变质之情形
- 行李的滚轮、吊饰、挂钩、锁匙,或手柄的损坏、破损,以及行李附属品(行李名牌、皮带等)的损坏、破损
- 轻微破损(擦伤、刮伤、凹陷、脏污等)
- 超出限期(由领取行李日起计7天内)的申报
- 行李内物品的损坏与遗失